1493
浏览1.甲方将持续监测乙方交易情况,乙方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奖励,一经发现,甲方将取消乙方所有奖励,并在乙方的分润中扣除已发放返现奖励。所有涉及交易量考核的政策中,涉及的风险交易不纳入乙方考核交易量,也不计入返现奖励。
2.一旦乙方签署本附件,即视为乙方同意参加甲方本次活动政策。乙方已知悉市场政策说明,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活动的相关规则。
3.乙方及合作方代理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确保自身业务开展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不得违法、违规、违反主协议及本附件约定开展业务,不得在业务开展过程中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传销形式、不正当竞争、非法收集或者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假冒银行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以办理信用卡等名义侵犯用户合法权益、冒用甲方名义以短信或者电话等形式要求用户更换终端设备等手段。乙方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采取终止乙方全部分润款结算、停发乙方分润款、终止与乙方合作等处理措施,并扣除乙方全部分润款和返现金额等收益作为违约金。甲方亦有权就乙方上述行为以及因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向管理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 者向公安部门报案,以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4.乙方拓展商户时应对市场人员及商户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各项服务费收取进行明确说明,如有商户针对服务费收取进行投诉,乙方应配合甲方在 T+1 日内处理投诉,如投诉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分润和返现金额等收益中扣除损失金额,并有权中止合作。
5.乙方不得恶意将交易量转移,否则,甲方将有权终止合作,并扣除乙方全部分润和返现金额等收益作为违约金。
6.成功激活终端数据及刷卡金额数据以甲方后台统计为准。
7.乙方每月须向甲方分别提供上个月等额合法的分润发票和返现发票,发票的类别、内容及提供时间均应符合甲方要求。如果乙方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不发放分润与返现等收益。
8.乙方承诺以下账户为乙方收取返现和分润的账户。开户名必须是乙方公司全称,不得变更。如乙方账号或开户行有变更,应提前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出变更需求,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9.甲方将向乙方不定期提供第三方优惠活动,供乙方选择使用,具体活动详情由甲方另行公布。
10.如甲乙双方签署的主协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主协议有效期顺延至本次活动结束之日。
11.本附件或主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时,双方仅对终止日或解除日前发生的费用进行结
算,终止日或解除日后甲方不再负有向乙方支付分润款等收益的义务。
12.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本附件擅自进行涂改。
13.甲方对本附件活动政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具有最终解释权。